一、起草背景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部署。3月13日,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要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5月20日,省政府印发《安徽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6月2日,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池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此《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6月14日县政府办印发《石台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任务清单》通知至县直相关单位,要求各单位对照《池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草拟我县实施方案,方案共6个部分。6月19日,《石台县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通过政讯通平台征求各单位意见。6月21日,县政府办召开了石台县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会。6月25日,通过政讯通平台将初步修改完善的征求意见稿又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7月2日,县政府工作会听取了全县石台县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情况的汇报,同时就征求意见稿在会上征求了意见。7月10-11日,县市场监管局和司法局分别进行了公平性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7月18日,县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石台县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送审稿)》。
三、总体目标
到2027年,全县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先进企业比例逐步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达到70%、55%;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以上,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以上,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四、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六个方面二十四条:
(一)总体要求。主要为上级部门各项工作要求。聚焦我县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7项领域,深入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
(二)实施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行动:共九条。主要内容为推进我县各类行业领域数字化转型、节能降碳改造、基础设施设备更新等,力争2027年完成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行动指标。
(三)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共三条。主要在汽车、家电产品、家装三个领域开展以旧换新行动,通过采取发放消费券(消费补贴)、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方式,对消费者给予补贴,推动各项以旧换新活动顺利实施。
(四)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共二条。主要为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废旧产品及二手汽车回收交易,推广交易新模式,壮大我县废旧产品回收交易水平。
(五)实施标准提升行动:共三条。主要内容为鼓励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参与国家各项标准制定,到2027年,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累计不少于3项。
(六)强化政策保障:共七条。主要内容为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各项财政支持力度,我县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政策解读,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审批、资金等更多支持,全面推动我县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解读机构: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舒正文 联系电话:0566-3295358 联系地址:石台县曙光西路8号政府大楼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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