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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其他 / 其他
名称: 石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9-19
废止日期:
石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9 18:30 来源:石台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景区管理中心,县城防指,县防指成员单位: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受台风“普拉桑”和冷空气共同影响,19-21 日我县有较强降水过程,其中强降水主要集中在 20日,有中到大雨,局地暴雨。过程累计雨量 30~60毫米,局地80毫米以上。19-20日白天风力增大,平均风力 3~4级,阵风 6~7 级。20日夜里至 22日受冷空气影响,全县平均气温将下降6~9℃,22-23 日最高气温 23~25℃。
      省、市防指分别于 9月 19 日 16时、18时启动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根据《石台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 9月 19日 18时启动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请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台风防御工作,一是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报预警,落实预警“叫应”机制;二是做好大风天气防御,加固或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滚动开展城乡危旧房屋筑物、设施农业、建筑工地、工矿企业等隐患排查,及时消除患;三是加强水库、高位山塘、进山道路和涉山涉水景区、漂民宿、农家乐、切坡建房、涉水工程、地下空间等重点部位风排查,视情及时落实“关停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四是严格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充分做好队伍、装备、物资应急准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