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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3585652412/202409-00017 组配分类: 医德医风建设
发布机构: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池州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汇总表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9-24
废止日期:
池州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汇总表
发布时间:2024-09-24 10:02 来源: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填报单位:石台县卫健委
序号 被记分单位(个人) 不良执业行为情况 记分时间 记分分值 审批机关 备注
1 许未 未按规定佩戴标牌上岗工作的,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2024.9.23 1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 刘恋 未按规定佩戴标牌上岗工作的,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2024.9.23 1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3 吴曼 未按规定佩戴标牌上岗工作的,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2024.9.23 1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4 刘民安 未按规范开具处方,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 2024.9.23 3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5 刘民安中医(综合)诊所 违反《消毒管理办法》于诊疗室和理疗室之间设置厨房。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第(七)项的规定。 2024.9.23 2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6 汪加伦 未按规定佩戴标牌上岗工作的,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2024.9.23 1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7 丁香镇丁香村卫生室 未规范收集医疗废弃物(医废未使用专用垃圾袋)。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第(七)项的规定。 2024.9.24 2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8 程新潮全科诊所 医疗废弃物未及时转运到卫生院医废暂存间暂存。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第(七)项的规定。 2024.9.24 2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9 程正斌 未穿工作服佩戴标牌上岗工作的,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2024.9.24 1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10 胡青青 未按规定佩戴标牌上岗工作的,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2024.9.24 1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11 邵金华 未按规定佩戴标牌上岗工作的,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2024.9.24 1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12 徐春香 未按规定佩戴标牌上岗工作的,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2024.9.24 1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13 何煜 未按规定佩戴标牌上岗工作的,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2024.9.24 1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要负责人:徐继文     分管负责人:彭旭东           填表人:吴晓华                  填报日期: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