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落实场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散料堆场四周建防冲刷墙。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增加消声、减噪装置。固体废弃物应集中堆放及时清理。
(二)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原料库、成品库封闭建设,仅预留运输车辆进出口,进出口上方设置喷雾除尘系统;两个上料口均设置喷淋装置;两个破碎车间密闭,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分别收集各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4)排放;分级振动筛封闭,顶端连接集气管经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所有皮带输送均使用U型罩密闭,皮带两端进出料口均设置水喷淋装置;两个粉磨工序分别在雷蒙磨机和立磨机及配套收尘系统中进行,气固分离后含粉尘气流经管道与各生产线包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3、DA005)排放。通过厂区道路硬化、配套车辆冲洗台及时清扫、定期酒水、控制车辆行驶速度等来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三)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初期雨水经过雨水收集池(新建,280m)收集后用于厂区抑尘、绿化等;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及周边菜地灌溉;车辆冲洗废水经集水沟槽汇流至三级沉淀池(新建,45m)沉淀后回用不得外排。
(四)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和配套风机采取安装隔声罩、隔震、减震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避免噪声扰民。
(五)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收集粉尘、沉淀池沉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库(新建,80m)后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废矿物油等危险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新建,20㎡)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六)按分区防渗原则,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严格落实厂区建构筑物防渗措施,特别是可能因渗漏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场所的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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