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水利局:
1、建议增加“项目选址地与水土保持重点预防区相符性论证”;
2、建议增加“项目选址地区域水资源调查情况,及项目取水合理性分项。”
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
P18页:“一期加工区建设的工业项目,均经过环境评价,符合排放标准的要求,”修改为“一期加工区建设的工业项目已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批复,按照报告表和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
P19页:(二)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部分,建议补充主要的保护措施。
石台县农业农村局:
1、增加对高标准农田建成区的比对与论证
2、增加对周边农业生产影响的论证
3、进一步对两个方案进行论证,尽量不占用耕地
其它单位皆反馈无意见。
意见采纳情况:通过政务平台向各单位发送征求意见函,共收到反馈意见3条,已采纳。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