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管理工作存在不足。2023年 10月,省林长制办公室指出:池州市石台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未建有任何视频监控系统,难以及时发现湿地破坏行为。截至督察进驻,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尚未启动。”的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池州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管理工作存在不足。2023年 10月,省林长制办公室指出:池州市石台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未建有任何视频监控系统,难以及时发现湿地破坏行为。截至督察进驻,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尚未启动。
二、整改实施主体:石台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1、加快推进石台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智能巡护项目建设进度。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共建共享氛围。
四、目标任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完成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及时发现湿地破坏行为。
五、完成时限:2024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加快推进石台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智能巡护项目建设进度,提升“技防”水平。建设无人机场9处,监控电子眼20处,实现湿地公园监控全覆盖。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共建共享氛围,形成湿地保护合力。印发《安徽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常态化网格化管理巡查实施方案(试行)》,增设禁渔宣传牌20个,举办湿地公园共享共建培训班3期,营造共建共享浓厚氛围。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8日,共5个工作日)向市林业局反映。
监督电话:市林业局 江飞 2828110
电子邮箱:102090024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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