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检查制度
(一)检查目的
加强药品零售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辖区人民用药用械安全。
(二)检查依据
依据现行的《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检查人员
实施现场检查,应当由2名以上(含2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
(四)检查方式
1.日常监督检查
2.专项监督检查
(五)检查准备
准备《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监督检查表》等相关检查文书以及必要的现场记录设备。
(六)实施检查
1.进入企业现场后,首先向企业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告知企业检查目的,确定企业的检查陪同人员。
2.在企业相关人员陪同下,分别对企业保存的文字资料、经营现场进行检查。
3.检查过程中,对于检查的内容,尤其是发现的问题应随时记录,并与企业相关人员进行确认。必要时,可进行产品抽样或对有关情况进行证据留存(如资料复印件、影视图像等)。
二、监督检查制度标准
(一)药品零售企业检查标准:《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方法
检查结果
1
证照管理
1.是否在醒目位置悬挂合法证照和相关执业人员证照;
2.是否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
3.是否按照证照载明的注册地址、经营方式和范围经营药品。
2
经营行为
1.企业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实现药品可追溯;
2.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
3.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3
质量管理
1.企业应当具有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经营条件,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文件,并按照规定设置计算机系统;
2.质量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对供货单位及其销售人员资格证明的审核。
4
人员管理
1.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
2.在药品储存、陈列等区域不得存放与经营活动无关的物品及私人用品.。
5
设施与设备
1.经营冷藏药品的,有专用冷藏设备;
2.企业应当建立能够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并满足药品追溯的要求。
6
采购与验收
1.企业采购药品应当确定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确定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
2.采购药品时,企业应当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发票上的购、销单位名称及金额、品名应当与付款流向及金额、品名一致,并与财务账目内容相对应;
3.企业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到货药品逐批进行验收;
4.冷藏药品到货时,应当对其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不符合温度要求的应当拒收。
7
陈列与储存
1.处方药、非处方药分区陈列,并有处方药、非处方药专用标识;
2.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
3.企业应当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包装上没有标示具体温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贮藏要求进行储存;
4.拆除外包装的零货药品应当集中存放;
5.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6.非本企业在职人员不得在营业场所内从事药品销售相关活动。
8
售后管理
企业发现已售出药品有严重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追回药品并做好记录,同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标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检查内容方法
经营企业许可证、备案凭证的有效性。
查经营现场,库房地址、经营范围是否与《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相一致。
职责与制度
所经营的产品是否与许可的经营范围相符合,有无超范围经营的行为。
查经营现场、库房、销售台帐和财务票据,与企业许可证核定的范围核对。
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有无变化。质量管理人员是否符合要求。
查企业人员名单、核对企业证照及相关人员学历证明。
经营条件
经营、仓储场地是否与申办许可证时一致。若有变化,是否申请并获准。
查经营、仓储现场,核对申报资料。
经营、仓储场地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查经营、仓储现场,核对企业设备清单与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是否建立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销售记录制度并执行。
查制度文本。
每次进货是否按照查验程序进行验收,查验记录是否详实。
查进货查验记录。
购销记录栏目设置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查购销记录。
购进渠道和销售去向是否均为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事业单位。
查购销记录和财务票据。
产品
合法性
所经营的产品是否具有合法性的资质证明。
查库房、台帐,核对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包装标识,查看产品的合格证或出厂检验合格单。
渠道
所经营产品的购进渠道是否合法。
查供货方资质证明材料,核对其所供产品是否超出其许可证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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