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024年9月1日0时至9月30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6种37747例。
无甲类传染病发病、死亡报告。
乙类传染病中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灰、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乙脑、炭疽、白喉、新生儿破伤风、血吸虫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猴痘10个病种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8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18155例,死亡40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梅毒、肺结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百日咳,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6.73%。
丙类传染病中除黑热病、丝虫病、麻风病3个病种无发病、死亡报告外,共报告8种19592例,无死亡病例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其他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5.76%。
金秋十月,天气逐渐转凉,昼夜温差较大,易引发流感等传染病,在此温馨提示广大居民:注意预防流感、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手足口病、水痘、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和登革热等疾病的发生。
附件:安徽省2024年9月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与死亡数量统计表
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4年10月12日
安徽省2024年9月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与死亡数统计表
疾病病种
本期发病数
本期死亡数
甲乙丙类传染病总计
37747
40
甲乙类传染病合计
18155
鼠疫
0
霍乱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艾滋病
92
31
病毒性肝炎
10620
4
甲型肝炎
38
乙型肝炎
9761
1
丙型肝炎
600
3
丁型肝炎
戊型肝炎
148
肝炎未分型
73
脊灰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麻疹
5
出血热
狂犬病
流行性乙型脑炎
登革热
炭疽
痢疾
91
肺结核
2058
伤寒和副伤寒
15
流脑
百日咳
1041
白喉
新生儿破伤风
猩红热
30
布病
35
淋病
304
梅毒
2602
钩端螺旋体病
6
血吸虫病
疟疾
7
人感染H7N9禽流感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1241
猴痘
丙类传染病合计
19592
流行性感冒
7023
流行性腮腺炎
506
风疹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312
麻风病
斑疹伤寒
8
黑热病
包虫病
丝虫病
其他感染性腹泻病
11040
手足口病
699
注:1. 病毒性肝炎发病数和死亡数分别为甲肝、乙肝、丙肝、丁肝、戊肝、未分型肝炎报告发病数和死亡数的合计。
2. 通过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的死亡数据不作为我省传染病死因排位的依据。
3. 数字来自“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按“现住址”和“审核日期”规则统计,不含“港澳台”和“外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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