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民社救字〔2023〕42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
现将修订后的《安徽省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23〕42号)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财政厅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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