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
为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石台县民政7项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池民务〔2024〕32号)的文件要求,对具有石台县户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均提高至每人每月 93元。
现经本人申请,所在乡镇、村(居)予以公示,县民政局、县残联审定后,本月新增两项补贴49人,调出27人。2024年11月份合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491691元。2024年11月份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762人,发放补贴资金共计256866元(其中:农村2545人,236685元;城镇217人,20181元);2024年11月份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525人,发放补贴资金共计234825元(其中:农村2295人,213435元;城镇230人,21390元)。
附件:1.石台县2024年11月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分乡镇汇总表
2.石台县2024年11月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乡镇汇总表
石台县民政局
2024年11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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