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敦胜代表:
您在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更好利用占补平衡中恢复的耕地的建议》的议案,已转我局办理。感谢您对我县耕地保护和建设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耕地是农业发展之基。一直以来,受自然环境、耕种条件、农民积极性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土地出现不同形式撂荒现象,导致土地资源浪费、耕地质量下降。为进一步加强耕地管理和保护,保持耕地占补数量不减少,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坚决杜绝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撂荒现象,我局从结合项目整治、加大资金投入和完善政策保障等继续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健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体系。
一、严守耕地红线
切实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长牙齿耕地保护”硬措施。在耕地数量方面,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持“以补定占”,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耕地占补数量不减;在耕地质量方面,永久基本农田坚持严格的用途管制制度,保护优质耕地,维持粮食生产能力不减弱;在撂荒地整治方面,继续实施撂荒地整治措施,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把撂荒地利用起来,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对确实无人耕种的,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多途径种好用好。严守耕地红线,统筹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做到“稳总量、优布局、管用途、严追责”,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二、开展耕地保护工程
一是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优先把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的耕地建成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依据《石台县高标准农田规划》要求,通过分阶段、分区域统筹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2024年项目实施乡镇为七都镇、丁香镇,实施面积0.8万亩;2025年规划拟实施面积0.5万亩。同时,项目建设要求各乡镇调查摸底基础上,申报入库项目,并按照“统一管理、整域推进、综合治理”的原则,科学设置建设内容。改造提升项目为2018年及以前建设并上图入库的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为未上图入库的耕地,优先将未建设的永久基本农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配套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耕地的生产条件;二是按照《石台县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实施方案》(石农工组〔2022〕23号)要求,加快推进撂荒地整治,落实复耕复种。县级将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对集中连片撂荒地复耕复种进行支持,对积极参与治理耕地撂荒的种植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予以项目扶持;针对因基础设施不配套、地块无耕种条件、土地存在障碍因素、因灾损毁等因素,乡镇应积极将具备条件的撂荒地纳入各类农业项目建设范围,多方引导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社会投资参与整治建设,通过加大投入力度,实施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宜机化”改造等措施实现复耕复种。
三、完善流转服务
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采取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将耕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推进社会化服务,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重点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增强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发展各种专业型、社会型、服务型的公司企业,改革激活农技推广体系,带动小农多种粮、种好粮。
最后,再次感谢您百忙之中对我县耕地保护和建设工作的关注,同时,还请能一如既往的支持和关心我局工作,建言献策。
联系单位及电话:石台县农业农村局 6022944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