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石台县农业农村局 >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索引号: 11341822752961680F/202405-00028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石台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对县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文号: 石农办〔2024〕28号
成文日期: 2024-05-08 发布日期: 2024-05-09
废止日期:
关于对县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09 08:36 来源:石台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吴绍丙代表:

您在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耕地恢复后续管理的建议》的议案,已转我局办理。感谢您对我县耕地保护和建设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牢牢守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国家粮食安全底线。为进一步落实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我县对国土变更调查发现的流出耕地进行了整改和恢复,并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建设完善相关配套设施,进一步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今年将继续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健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体系。

一、严守耕地红线

切实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长牙齿耕地保护”硬措施。在耕地数量方面,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保持耕地占补数量不减少,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坚决杜绝耕地“非农化”;在耕地质量方面,永久基本农田坚持严格的用途管制制度,保护优质耕地,维持粮食生产能力不减弱;在撂荒地整治方面,继续实施撂荒地整治措施,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把撂荒地利用起来,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对确实无人耕种的,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多途径种好用好。严守耕地红线,统筹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做到“稳总量、优布局、管用途、严追责”,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二、开展耕地保护工程

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优先把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的耕地建成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依据《石台县高标准农田规划》要求,通过分阶段、分区域统筹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2024年项目实施乡镇为七都镇、丁香镇,2025年规划中项目拟实施乡镇中包括仙寓镇。同时,项目实施要求各乡镇在调查摸底基础上,申报入库项目,并按照“统一管理、整域推进、综合治理”的原则,科学设置建设内容。同时,改造提升项目为2018年及以前建设并上图入库的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为未上图入库的耕地,优先将未建设的永久基本农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配套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耕地的生产条件,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基础。

三、完善流转服务

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采取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将耕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推进社会化服务,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重点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增强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发展各种专业型、社会型、服务型的公司企业,改革激活农技推广体系,带动小农多种粮、种好粮。

最后,再次感谢您百忙之中对我县耕地保护和建设工作的关注,同时,还请能一如既往的支持和关心我局工作,建言献策。

联系单位及电话:石台县农业农村局   6022944

2024年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