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谦志代表:
您在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助力我县乡村振兴的建议》的议案,已转我局办理。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关注和关心,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集体经济发展情况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涉农部门、乡镇高效协同配合,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印发了《开展“兴业行动”持续推进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关于发挥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作用促进村集体经济收入增长实施意见》、《开展“党建引领、村社共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工作意见》、《石台县激励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奖励实施办法》等文件促进集体经济经济发展。
2023年,我县集体经济经营性总收益共计4451.78万元,较2021年增长200.46%;村均57.07万元,较2021年增长200.17%;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29个,占比37.18%,较2021年增长4.8倍,我县村集体经济发展取得了积极进展。2024年一季度,全县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1750.62万元,村均22.44万元,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6个,占比7.69%,表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诚然,村集体经济发展是一个相对系统而复杂的问题,也是新时期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必须关注和破解的重要问题。村集体经济是实现乡村振兴、促进农村共同富裕的重要支撑。在县域经济体量不大的基础上,村集体经济发展面临着很多困难,正如您说的“村集体经济来源渠道单一、存在资产闲置现象、生态资源优势未充分利用”等等。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有效措施,破解各种阻碍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1.加快土地有序流转,盘活村集体土地存量。充分利用荒山、荒坡、荒田,加快土地流转,合理开发集体土地资源,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大力引导各类组织和个人参与土地流转,促进流转主体多元化,使土地流转从以前单一的农产之间的流转向农业企业、科技人员、专业大户、合作社等参与流转转变,切实提高土地流转实效。鼓励经营管理能手、种养大户进行规模经营,或采取反租承包、合股经营的形式进行开发,创办农业基地,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2.盘活村级闲置资产,激活村级集体经济活力。充分盘活村集体闲置的各类房屋、机械设备等资产,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于闲置的固定资产以公开招标租赁,或以投资入股形式参与企业经营,提高闲置存量资产的利用率。
3.利用资源优势,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按照“旅游兴县”的发展思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结合各村实际,积极调整产业结构,采取村级牵头参与旅游服务项目,创新形式,开发特色旅游资源项目。
4.依托各村优势,发展“一村一特”。依据各村现有优势,结合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力时机,大力发展“一村一特”项目。如:仙寓镇以种植富硒稻茶、富硒康旅为主,丁香镇以种植富硒香榧、西洋参以及富硒稻为主,横渡镇以种植食用菌、富硒瓜果为主,通过打造特色提升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5.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整合资金要素。用足用活每年安排的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政策及专项资金。2021-2024年,全县共投入22897.3万元建设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89个,其中:中央、省财政投入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1500万,建设扶强扶优项目20个;整合各类资金21397.3万元,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69个。二是完善金融服务。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延伸农村服务链条,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进一步增加涉农信贷投放,对符合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信贷支持,信贷利率和贷款期限按照生产经营周期最大限度放宽。深入开展村企结对制度,通过产业带动、项目开发、资金扶助等结对形式引导企业支持村级发展集体经济。三是强化基层组织引领。发挥基层党组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统领作用,以优化农村公益项目投入管护机制为动力,将壮大村集体经济融入到和美乡村建设、改善农村环境、优化乡村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常态化工作中,充分调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参与农村公益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着力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治理效能,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能力。
最后,再次感谢您百忙之中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关心和关注,同时,还请您一如既往的支持和关心农业农村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及电话:石台县农业农村局 6022944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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