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我县编号为LD202400716信访件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池州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石台县仙寓镇大山村茶园里组七里屋组纪永红在河道边违章建化粪池,污染河水。
二、整改实施主体
石台县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1.拆除纪永红户违规建设的厕所。2.加强日常监管,新建的化粪池在通过改厕验收前禁止投入使用;验收后及时清污,严禁污水入河。
四、目标任务
拆除违建厕所,规范建设使用化粪池。
五、完成时限
2024年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拆除违建厕所,化粪池已停用。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农业农村局〔牵头验收(监管)市直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牵头验收(监管)市直单位〕:0566-6027240
电子邮箱〔牵头验收(监管)市直单位〕:2498302416@qq.com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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