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石台县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三批)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农办〔2024〕70号)文件要求,计划安排农业生产受灾救灾补助资金4万元。根据今年种植大户受灾情况,经种植主体(农户)申报,乡镇核实,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会议讨论,拟定对16户受灾农业种植主体(农户)给予资金补助(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
反映电话:0566-6027255
附件:2024年石台县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分配表
石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4年11月27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