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寓镇人民政府:
根据《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预拨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760号)文件精神,县财政局、应急管理局结合我县今年汛期灾情和需救助实际情况,提出了资金使用方案,经报县政府批准,决定下达你镇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11万元(见附件1)。1、此次下拨中央自然灾害生活救灾资金主要用于应急期生活救助工作。二、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受灾群众救助人员和救助金额。通过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应急期生活救助)进行救助申报和审批,同时收集资金发放文件、会议记录、发放花名册、公示材料等,做好台账管理工作。
三、要坚持“专款专用、无偿使用,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救助资金使用管理。严禁优亲厚友、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对违反救灾资金管理规定,挪用、侵占或者贪污救灾资金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四、请于2024年12月10日上午下班前把《石台县财政补贴农民资金-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第三批)资金项目分户表》、《石台县财政补贴农民资金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第三批)项目村汇总表》、《石台县财政补贴农民资金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第三批)项目乡镇汇总表》(见附件2),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报县应急管理局。联系人:谷 兵; 联系方式:6026770,18956635808 邮 箱: 438691878@qq.com
附件:1.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第三批)资金分配表
2.《石台县财政补贴农民资金-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第三批)资金项目分户表》
石台县财政 石台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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