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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0739/202410-00023 组配分类: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发布机构: 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矶滩乡洪墩村唐渡后冲中心村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文号: 石发改农经〔2024〕459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0-12
废止日期:
关于矶滩乡洪墩村唐渡后冲中心村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10-12 18:23 来源: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矶滩乡人民政府:

你乡报来的《关于上报〈矶滩乡洪墩村唐渡后冲中心村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报告》(矶政〔2024〕71号)及项目建议书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项目建议书,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矶滩乡洪墩村唐渡后冲中心村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石台县矶滩乡洪墩村,建设年限为2024年11月至2025年11月。项目由矶滩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村庄道路硬化长270米、人行步道220米,整治淤泥400立方米、村庄排水沟长350米,村民活动广场改建400平方米,停车位350平方米,绿化1200平方米、亮化50盏农户、改厕15口、生活污水治理以及人居环境整治。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五、本项目代码为:2410-341722-04-01-580740。

六、请按《石台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石政〔2024〕7号)等相关规定,完善规划、用地、环保等有关手续,按照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抓紧实施,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在项目建设期内完成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项目投资效益。

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

此复

 

 

 

 

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