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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0739/202411-00026 组配分类: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发布机构: 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2025年石台县小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文号: 石发改农经〔2024〕510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1-06
废止日期:
关于2025年石台县小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11-06 18:24 来源: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农业农村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上报〈2025年石台县小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报告》(石农办〔2024〕88号)及项目建议书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项目建议书,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石台县小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石台县小河镇,建设年限为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项目由石台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0.3万亩。项目建设围绕耕地实施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工程、农业措施工程等,包括建设堰坝、灌溉渠、排涝沟、农田护坝、机耕路等,以及实施地力提升等措施,达到建成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为9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五、本项目代码为:2411-341722-04-01-198006

六、请按《石台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石政〔2024〕7号)等相关规定,完善规划、用地、环保等有关手续,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报相关部门审批,前期工作不完善,不得开工建设。项目开工后抓紧实施,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在项目建设期内完成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项目投资效益。要落实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积极吸纳当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带动群众就业增收。同时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

此复

 

 

 

 

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