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03 07:58
来源:石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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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2023全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整改措施清单)的环境污染防治不力,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内多处生活垃圾随意丢弃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池州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环境污染防治不力,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内多处生活垃圾随意丢弃。
二、整改实施主体
各有关乡镇党委、政府,县住建局、县林业局
三、重点措施
1.开展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生活垃圾大排查大清运行动,全面清理生活垃圾。
2.建立完善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网格化管理巡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加大对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内居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的宣传,建立规范化垃圾处置机制,健全湿地公园网格化管理巡查机制,营造共建共享氛围。
四、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秋浦河国家湿地公园网格化管理巡查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五、完成时限:2024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开展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生活垃圾大排查大清运行动,全面清理生活垃圾。结合生态环境问题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等,清理湿地公园生产生活垃圾点位100余处。二是建立完善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网格化管理巡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印发《安徽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常态化网格化管理巡查实施方案(试行)》。三是加大对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内居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的宣传,建立规范化垃圾处置机制,健全湿地公园网格化管理巡查机制,营造共建共享氛围。举办湿地公园共享共建培训班3期,营造共建共享浓厚氛围。四是规划建设仙寓镇、大演乡、横渡镇三个乡镇四个点位乡镇建筑垃圾中转站,有效收集建筑垃圾包括工程渣土、废弃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等,消除对乡镇环境造成的严重影响。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7日,共5个工作日)向〔池州市城市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池州市城市管理局〕:2629723
电子邮箱〔池州市城市管理局〕:275110375@qq.com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