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024年11月1日0时至11月30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3种33528例。
无甲类传染病发病、死亡报告。
乙类传染病中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炭疽、流脑、白喉、新生儿破伤风、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12个病种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6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15873例,死亡58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梅毒、肺结核、淋病、百日咳,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7.56%。
丙类传染病中除麻风病、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4个病种无发病、死亡报告外,其余7种丙类传染病共报告17655例,无死亡病例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其他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6.33%。
十二月来临,天气日渐寒冷,呼吸道传染病和病毒引起的肠道传染病的发生风险增高,安徽省疾控局温馨提示广大居民:注意预防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水痘、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恙虫病等传染病。
附件:安徽省2024年11月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与死亡数统计表
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4年12月10日
安徽省2024年11月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与死亡数统计表
疾病病种
本期发病数
本期死亡数
甲乙丙类传染病总计
33528
58
甲乙类传染病合计
15873
鼠疫
0
霍乱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艾滋病
84
31
病毒性肝炎
10182
8
甲型肝炎
36
乙型肝炎
9354
丙型肝炎
636
丁型肝炎
2
戊型肝炎
96
肝炎未分型
脊灰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麻疹
出血热
7
1
狂犬病
3
流行性乙型脑炎
登革热
6
炭疽
痢疾
62
肺结核
1939
15
伤寒和副伤寒
流脑
百日咳
309
白喉
新生儿破伤风
猩红热
77
布病
33
淋病
343
梅毒
2713
钩端螺旋体病
血吸虫病
疟疾
13
人感染H7N9禽流感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90
猴痘
丙类传染病合计
17655
流行性感冒
6208
流行性腮腺炎
375
风疹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234
麻风病
斑疹伤寒
38
黑热病
包虫病
丝虫病
其他感染性腹泻病
7454
手足口病
3345
注:1. 病毒性肝炎发病数和死亡数分别为甲肝、乙肝、丙肝、丁肝、戊肝、未分型肝炎报告发病数和死亡数的合计。
2. 通过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的死亡数据不作为我省传染病死因排位的依据。
3. 数字来自“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按“现住址”和“审核日期”规则统计,不含“港澳台”和“外籍”。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