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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部门负责人解读】《2024年石台县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实施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8-08
废止日期:
【部门负责人解读】《2024年石台县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8-08 10:48 来源:石台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扎实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县司法局特制定《2024 年石台县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县法律援助中心就该民生实事实施方案进行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的出台意义

民生实事是政府为了保障和改善民生而实施的一系列具体项目和措施,涉及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发展的各个方面。法律援助是国家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

石台县司法局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精心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法治石台,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这一工作重心,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为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运用法律手段,协调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之间的矛盾冲突,维护合法权益,打击不法行为,倡导社会正义,营造社会公平,在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实施方案》的出台明确了法律援助工作任务及相关保障措施,推进民生领域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基本公共服务便捷化、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

二、《实施方案》的起草过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37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皖办发〔2016〕13号)、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池办秘〔2016〕126号)、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石办秘〔2018〕59号)的规定,经县司法局认真研究,对主要内容进行逐条研究后,由县司法局发文,进一步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优化法律援助质量,提升法律援助效果,保障困难群体安居乐业,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

2024年12月底前,县法律援助机构完成办案248件。同时,提升案件质量、强化管理规范及深化服务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群众期待,加大法律援助力度,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支持。

四、《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

(一)究善政策保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省以上和县按1:1分担。

(二)优化组织实施。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细化实化监督措施,确保法律援助案件符合质量标准,加强与财政、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联络,形成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合力。法律援助机构要依照规定认真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面向社会公众和特殊群体,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宣传,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提供必要法律帮助。

(三)完善监管机制。要健全日常监管机制,重点监督案件审批、案件办结、经费投入、经费支出情况,及时指导督促。健全质量监管机制,严格受理审查制度,规范接待、受理、审查、指派等行为,强化案前案中案后全链条质量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体获得法律援助。要健全考核验收机制,坚持以实施效果为核心,加强社情民意调查,接受社会监督。

(四)规范拨款用款。加强与财政部门对接,确保法律援助资金到位率达到100%,法律援助业务经费支出率达到100%,办案补贴及直接费用达到业务经费支出总额的80%以上。法律援助资金实行分级管理,并单列科目,建立独立账簿,确保专款专用。认真履行资金监管职责,加强对法律援助经费的监督与检查。

(五)注重宣传引导。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形成宣传阵势,营造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和法律援助政策规定、典型案例,重点展示法律援助工作成效和法律援助人员奉献精神,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满意度。

 

 

解读机关:石台县司法局

解读人:汪斌  县法援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0566-6023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