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县政府石政〔2013〕15号文件规定,现就调整2024年11月份高龄补贴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调增王美华等54位高龄老人按照本人年龄周岁对应各年龄段补贴标准享受高龄补贴。
2.因年龄变更,调增卢庆云等15位高龄老人的高龄补贴每月享受60元。
3.因死亡等原因,终止舒绍祥等34位高龄老人的高龄补贴。
全县12月份高龄补贴领取人数3500人,共发放金额121290元,其中:财政供给的高龄老人40人,发放金额2100元;其它城乡居民中的高龄老人和执行企业离退休的高龄老人共3460人,共发放金额119190元。此款由县民政局打卡发放。
(享受高龄补贴时间和终止时间及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石台县民政局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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