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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760844986C/202405-00221 组配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仁里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2024年度仁里镇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仁办﹝2024﹞10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5-09
废止日期:
2024年度仁里镇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5-09 10:44 来源:仁里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扎实有效做好我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强化对防溺水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经研究,调整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张良红、丁四根、何  海、阮红祥、孙建军

范陈陈、吴少军、宋佳琪、王  涛、谢  

 员:黄永龙、吴  坤、康文愿、陈鹏飞、李  

包明昊、陈  龙、徐旭东、张  军、曾选兵

沈成满、储国庆、胡来辉、舒国平、储茂松

胡敦胜、刘毛球、潮志斌、陈衍胜、王克义

钱时明、叶有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宋佳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包保责任制按照联系村(社区)领导实行包保责任制,镇干部包村居,各村(社区)按照网格化依次包保,责任细化到人。

二、工作目标

以预防溺水教育为目标,以全镇水域为重点,全面清查并彻底消除青少年儿童暑期私自下水游玩、擅自结伴游泳等各种安全隐患,杜绝溺水事故发生。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统筹、协调、动员、组织、管理等工作,并定期调度推进。

落实监护责任教育、引导青少年儿童监护人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肩负起监护责任,教育青少年儿童不在水边嬉戏玩耍、不在无监护陪伴情况下游泳,有效预防溺水事故发生,未成年人监护人要对履行法律规定的监护责任作出承诺。

(三)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作用,通过宣传标语、显示屏、广播、微信平台等方式宣传防溺水知识,进行入户宣传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制作知识展板、宣传栏,印发游泳安全宣传册页并发放到村居。利用暑期爱心课堂广泛、深入地对广大青少年儿童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得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树立预防溺水的安全理念,掌握相关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要在所属辖区水域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标明水深、危险程度、责任单位、责任人、紧急救援电话等),配备齐全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等救援设备,并压实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同时依托“人防+技防”相结合,做好水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村(社区)要在暑期会同共青团、妇联等单位进行关于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监护责任的家访,建立假期安全对接机制。要认真落实青少年儿童安全包保责任制度,特别是节假日的值班包保责任制度,各村(社区)、各校、各单位要坚持领导带班,加强值班力量,值班电话要保证24小时畅通。要实行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制度,及时如实上报相关信息,不得瞒报、迟报、漏报。如遇突发事件,各村(社区)上报信息要及时、真实、准确,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妥善处理。

三、溺水事故发生时的应急预案

1、如果青少年儿童因游泳而发生溺水事故,第一个发现者应立即呼救并设法营救,但应当注意保护自己,同时要报告当地村(社区)和乡镇。

2、村(社区)或乡镇接到溺水的报告后,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并立即向教体局报告,必要时拨打110120求救

3、动用一切器材对溺水者进行营救,组织专业救援人员给溺水者做人工呼吸,尽快救醒溺水者,减少伤亡程度。

4、第一时间通知溺水者家长

5、尽快将溺水者转移到附近的医院去治疗

6、如果发现溺水者死亡,必须马上如实向乡镇报告,乡镇应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后的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