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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241B/202403-00041 组配分类: 信息信用双公示
发布机构: 石台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石台县交通运输局关于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名单认定及有关情况的说明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3-01
废止日期:
石台县交通运输局关于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名单认定及有关情况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01 16:48 来源:石台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依法依规运用信用约束手段治理公路违法超限超载现象,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相关文件规定,石台县交通运输局将按照文件规定开展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认定、公示等

一、认定标准及处理

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驾驶员、货运车辆和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10%的道路运输企业,驾驶员和车辆均已按相关规定吊销其从业资格证、车辆营运证,道路运输企业已处以停业整顿处罚。

二、公示及相关情况说明

失信当事人名单于每季度在县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石台县交通运输局进行申诉,公示期结束后,信息正式发布,为期2年。名单正式结果将作为实施联合惩戒的重要依据。

石台县治超办温馨提醒,请广大货运源头单位、驾驶员认真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做到规范驾驶,杜绝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石台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