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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39704588XL/202501-00008 组配分类: 涉企收费监管
发布机构: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规范旅游消费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1-08
废止日期:
关于规范旅游消费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发布时间:2025-01-08 15:18 来源: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规范旅游消费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旅游消费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促进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防止发生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特对我市各旅游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出如下提醒告诫

一、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切实加强价格自

律,经营者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必须依法实行明码标价。商品标价签或价目表的内容要真实准确,不得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虛假折扣、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禁止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旅游景区景点必须在售票处醒目位置设立收费标价公示牌,公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价格投诉电话等。政府定价的旅游景区景点门票价格应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和优惠减免措施。景区景点内商品零售网点、游乐设施、导游讲解等均应实行明码标价。

四、宾馆酒店应标明客房的类型、价格、结算时间;提供客房用品收费的,应标明收费范围、标准;提供洗涤、订票等有偿服务的,应标明服务项目、内容以及收费标准等信息。

五、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价格,公示内容包括品名、计价单位、价格等,做到内容齐全、字迹清晰、标示醒目。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在结算前应向消费者出具消费信息结算清单,列明所消费的服务项目、价格以及总收费金额等信息。

六、从事停车服务收费的机动车停车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要在停车场显著位置设立停车收费公示牌,明示计价标准、收费依据等.

七、客运、公交、出租车等票价、计价收费应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不得假借节日擅自上浮、自立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或强制收取保险等费用。

各涉旅经营单位应按照提醒告诫要求,开展自查整改规范价格行为,自觉维护旅游消费市场价格秩序。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旅游消费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对经提醒告诫后仍未整改规范、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处理,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