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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印发《2023年石台县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计划》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2-15
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2023年石台县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5 10:11 来源: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2023年石台县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基层所、直属单位、机关科室:

现将《2023年石台县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3年石台县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推进计划表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5日

 

2023年石台县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提升我县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助力高质量发展和营商环境优化,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安徽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若干举措》《2023年石台县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计划》部署,全面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持续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和治理力度,努力提升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水平,持续建设支撑一流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加快推进创新型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综合保障

1.压实知识产权保护责任。制定《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若干措施》实施推进计划,细化工作举措,明确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压实知识产权保护责任,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任务落实。用好考核指挥棒作用,认真梳理2022年知识保护工作检查考核情况,抓好自评发现和通报指出问题短板的整改,确保2023年知识产权保护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协助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和保护水平评估,推进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评价体系,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顶层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2.深入落实知识产权保护标准指南。大力推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安徽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宣传贯彻,做好《安徽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手册(试行)》使用。深入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及其理解与适用,并加强培训。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局8个指导案例的适用,促进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决标准协调衔接。积极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保护措施。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完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工作体系,创新和完善鉴定方法手段,为知识产权执法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3.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制度。持续推动《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办法》贯彻实施,不断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制度、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制度。配合省局推动《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立法与《安徽省专利条例》修订,组织开展立法调研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重点关注市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工作制度建设,完善纠纷处理机制。

(二)强化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保护治理

1.持续规范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商标注册行为,严肃处理涉嫌重大不良影响商标注册行为,及时处置上级交办违法行为线索,依法依规对代理机构和申请人进行处理。加强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排查,提高源头保护效能,严防非正常专利申请外溢造成国际影响。建立规范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行为长效机制,不断完善精准管理名单,完善激励高价值专利产出的政策制度,优化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社会环境,有力挤压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生存空间。加强与法院、公安、科技、经信、财政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共同做好事前引导、事中监管与事后惩戒,加强对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抢注等行为的信用监管。

2.持续严格专利保护。加强宣传引导、畅通受理渠道、提升裁决能力,参与全市范围内办案业务交流,推动技术调查官参与行政裁决,着力破解行政裁决能力不足的问题。加强条件保障,推进标准化口审室建设,加强行政裁决有关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行政裁决工作的规范性。加大涉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外资企业等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力度。推动行政调解、行政裁决有机衔接,持续提升行政裁决办案质量效率。

3.持续强化商标品牌保护。与综合执法、法规部门加强协同配合,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请示办理工作办法》,规范案件请示办理工作。加大对违反禁止性规定使用商标等违反商标管理秩序行为的规制,聚焦商标印制、生产流通等环节,加强对涉及区域广、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高等严重侵权行为办案业务指导。切实督促定牌加工企业,严格履行商标审核义务,防范商标侵权行为发生。积极参与池州市重点商标保护工作,开展重点商标保护情况调查。强化涉驰名商标案件管理,严格驰名商标申请材料审核,与公安机关协作,共同加强对驰名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保护。

4.持续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监管。推动《池州市十四五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方案》贯彻实施。在茶叶和粮油、水产、瓜果、蔬菜、畜禽、中药材等地理标志产品上市旺季,开展春茶和秋季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加强地理标志区域品牌保护。充分运用信用监管分级分类信息,精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加强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的保护监管,重点加强产地控制和特色质量控制,带动地理标志高水平保护、高标准管理、高质量发展。落实好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

(三)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行政保护

1.突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触角向基层延伸,推进大型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站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及时监测重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并通报。建立县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企业重点名录,并积极向市局推荐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企业重点名录。及时发布海外知识产权预警信息,提升市场主体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能力。

2.突出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保障。协同做好重大国际性、全国性的政治、体育和文化活动官方标志和特殊标志保护。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承办展会部门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方案,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服务工作站,采取展前排查、展中巡查、展后追查等措施,做好对侵权行为的防范、调解与查处工作。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系列专项行动,围绕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性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持续开展地理标志进田头、进企业、进农户活动,在应季地理标志农产品集中上市的时间节点,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净化市场环境。

3.突出民生热点及重点领域保护。继续加强对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种业、水泥、公共卫生以及绿色低碳技术等重点领域,特别是对民生物资、农业农村领域、网络市场领域、食品、影响青少年儿童视力相关产品等商品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配合做好扫黑除恶市场流通领域相关整治工作,及时移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涉黑涉恶和行业乱象线索。聚焦初级农产品、加工食品、道地药材、手工艺品等,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专项整治工作。

4.突出新型市场及关键环节保护。推动实施《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国家标准和《安徽省流通领域(实体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南(试行)》。推进执行《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推荐性国家标准,完善政企联络员制度,引导电商企业健全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全流程管理,建立健全侵权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加强线上侵权假冒行为治理,加大对平台内经营者知识产权授权信息的抽查检查力度,完善线下线上一体化保护。推进实施《安徽省电子商务领域(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南(试行)》,提升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市场等各类实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治理能力。

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体系建设

1.推动知识产权保护载体建设。推进完善市县两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持续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一张网,提高维权援助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持续推动市县两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推动提升知识产权领域公证服务业务能力,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2.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改革创新。配合推进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打造集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

密、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遗传资源、

传统知识(中医药等)和民间文学艺术等门类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一窗口统办、一平台交易、一链条保护、一站式管理、一体化服务的综合管理平台(知识产权集成服务江淮在线,简称知识产权江淮在线)。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职能,组织知识产权机构按省局要求及时向平台提供和录入相关材料,并加强应用。

3.推动试点示范和典型引领。总结推广在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体系建设,落实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中出现的创新工作举措、取得显著成效的经验做法,引领和推动年度重点难点工作任务落实。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行为认定与惩戒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争取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列入本级党委政府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协调议事机构作用,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统筹协调和谋划部署。要制定本级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列入营商环境评价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体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加强业务指导。进一步完善层级化知识产权执法业务指导体系,把执法业务指导作为一项基础性和长期性工作抓紧抓好,按规定报送案件指导数据清单,根据工作实际提起疑难案件请示。对基层所、直属单位上报的疑难案件请示,认真研判案情、做好法理分析,及时通过正式批复答复、专项研究、参与办案、邀请专业人员参与等方式给予指导。积极做好年度典型案例和指导案例的遴选报送和评选发布工作,强化正向激励引导。

加强协同联动。持续深化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加强

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协同联动,健全执法保护协作机制,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与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协同配合,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及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仲裁确认工作,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质效。健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电商平台工作联动和信息推送机制,提升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效率。

加强宣传培训。深入宣传贯彻知识产权保护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南,做好解读和培训工作,促进知识产权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标准统一和协调衔接。创新形式开展业务培训、案例研讨、宣讲交流,努力提升行政保护人员业务能力。要提高舆情监测、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能力,加强正向宣传引导,积极稳妥应对突发事件。加大大案、要案的宣传报道,提升行政保护的执法威慑力,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环境。大力宣传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裁决、调解、仲裁的优势特点、经验成效,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影响力,引导更多当事人通过裁决、仲裁、调解等方式解决知识产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