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石台县交通运输局 > 政策法规 > 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341822003289241B/202412-0000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石台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全县交通运输领域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2-3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全县交通运输领域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12-30 09:38 来源:石台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和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全县交通运输领域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力防范应对冬春季自然灾害和各类突发事故事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针对元旦、春运、春节、“两会”以及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特点,推动各重点行业领域严防死守、抓早抓小、源头防控,全面排查整治交通运输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依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问责工作不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全力保持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为人民群众平安出行提供安全可靠的交通运输服务保障。

二、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25年3月底前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2月底前)。要立即对涉及本单位的任务措施进行细化,对专项行动做出具体部署安排。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11日至春运前,依据交通运输部安委会《春运及春节假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重大风险隐患自查排查指南(见附件),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队全面深入开展内部自查,主动向属地行业管理部门报告发现问题数量及风险隐患清单。县交通运输局对企业自查自改情况进行督查和随机抽查检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春运和春节期间,对直接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企业全覆盖组织排查;对未报告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的、报告风险隐患清单为零的,要组织专业力量驻点排查;对于报告的重大风险隐患,要逐一排查核实整改完成和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春运后至3月底,重点加强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和重大会议活动安保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3月28日前)。全力开展问题隐患整改闭环和回头看工作,并总结分析本次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分析问题和不足,固化治理成果,提出长效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聚焦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全面加强安全风险研判,深入开展隐患问题排查,扎实抓好精准严格执法,着力推动重大安全风险严格管控、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1.道路运输。严格管控省际客运班线、省际包车、重型载货汽车等车辆碰撞风险,重点排查车辆动态监控、车辆技术管理、“两类人员”安全考核、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隐患问题,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查处“三超一疲劳”、乘客不系安全带、5—9座小客车非法营运、大客车违规异地经营、非法违规运输危险货物(烟花爆竹)等行为。针对“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督查反馈交通运输领域的问题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督促指导客运站场强化实名制售检票管理、安检查危、车辆出站例行检查等安全保障工作,从源头强化安全管控。

2.城市客运。严格管控城市公共汽电车火灾风险、通行跨河桥梁和临水临崖路段坠落风险,城市客运从业人员安全教育、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疏导不到位风险。重点加强城际公交、城乡公交等日常运营监管,加大对乘客严禁携带违禁物品上车等安全宣传教育力度。

3.公路运营。严格管控元旦、春运春节等重点时段公路交通大流量安全风险,隧道内火灾爆炸风险,大雾团雾天气车辆连环碰撞风险。重点加强易发团雾、地质灾害、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安全巡查、除险排危、警示提示。

4.公路工程建设。持续推进平安工地建设,重点抽查深基坑、高边坡、高墩桥梁、长大隧道等工程,突出“两区三厂”、大型机械设备等重点部位以及危大工程施工和高处、吊装、用电、动火等关键环节,强化人员安全防护和施工现场管理,严禁抢工期赶进度盲目施工、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严防坍塌、高坠、物体打击、用电用火用气等事故。

5.消防安全和动火作业。突出客货运场站、单位办公楼、出租房、职工集中生活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加大违规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材料、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力度,配足配齐消防器材设施和安全标志,保持消防生命通道畅通。

(二)做好低温雨雪冰冻重大灾害风险防范

针对今冬气温冷暖起伏显著、发生过程性强降温可能性大的情况,落实低温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响应期”会商研判、动态调度、临灾“叫应”、力量预置、工作督导等要求。

1.完善应急预案。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安徽省灾害性天气应对规定》要求,及时修订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完善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应急响应、应急处置等措施。

2.细化应急准备。按照《关于做好2024—2025年度防范应对寒潮大风等极端恶劣天气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全面摸清应急储备底数,调整充实应急救援队伍,及时补足融雪剂、砂石料、防滑剂等除雪防冻物资,通过自储、租赁等方式强化铲雪除冰装备准备,根据天气情况提前布设至易积雪结冰的关键点位,确保能够快速反应。

3.加强应急处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期间,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加强交通运行状况实时监测,加大安全巡查检查力度,及时排查积雪结冰路段、冰雪融化下渗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等,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处置突发事故事件,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立即采取“关、停、撤”措施确保安全并妥善做好滞留旅客疏散和服务保障工作。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各方责任

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通过安全督导、指导帮扶等方式,进一步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岗位安全责任,织密行业安全监管责任网络。

1.抓实企业自查自改责任。指导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开展一次安全风险辨识和事故隐患排查,建立健全重大风险清单和事故隐患台账,及时向上级监管部门报告重大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结果。针对排查出的重大风险点,逐一明确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人,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负责提级管控;针对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立即闭环整改、动态清零,短时间内无法整改到位的要采取停运停产等措施确保安全。加大对应自查未查的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特别是基础差、风险高、隐患多的企业核查力度,确保风险隐患底数清楚、可管可控。

2.强化部门监督检查和指导帮扶。在春运春节前,组织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开展一轮全覆盖安全督导检查和指导帮扶,督促企业对车辆开展一次全面维护保养,坚决杜绝车辆“带病上路”;对驾驶员、动态监控员、安检员等关键岗位从业人员,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防御性驾驶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对企业安全例检、出站检查、动态监控等关键环节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整治,对达不到安全条件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暂停或者调整线路。

3.突出重大风险提级管控。元旦、春节、“两会”等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聚焦人流密集的客运场站等行业安全生产最不放心、最不托底的部位特别是重大风险点,落实提级管控措施,强化驻场监管、旁站监管,及时查找监管薄弱环节和突出隐患问题,确保群众出行安全和行业运行稳定。

4.加强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防范。指导督促春节期间停运停产停工的交通运输企业、施工单位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开展一次从业人员全面安全教育培训、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治理以及运输工具、设施设备全面维护检修,严厉查处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未经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未经维护检修验收等盲目复工复产行为,防止企业仓促开工、超能力经营和车辆设备“带病运营”、驾驶员身心健康不适应等引发事故。

四、工作要求

要把开展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守牢行业安全生产底线的关键一招,高位推动开展,细化工作举措,落实包干式排查、闭环式整改要求,确保工作无死角、见实效。要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有力震慑。要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宣传力度,及时曝光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加强隐患举报受理核实和闭环处置,指导企业用好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发现和报告事故隐患,营造人人关注、全员参与、共建共治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工作落实督导,要结合实际加大所辖企业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工作责任落到人头、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以安全畅通的交通运输环境全力守护人民群众平安出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以及辨识排查的重大风险点清单和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在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中进行填报,并纳入隐患排查周报,于每周四下午下班前一并报局运管股。

联系人:王珺;联系方式:0566-3295977。


附件:1.重大风险隐患部门检查指南

2.重大风险隐患企业自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