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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39704588XL/202501-00046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1-22
废止日期: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10:45 来源: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石台朗清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池州梧翊贸易有限公司、石台县子文装饰有限公司、石台县红叶硅缘竹制品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5年1月21日分别对你们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石市监处罚〔2024〕195号、石市监处罚〔2024〕196号、石市监处罚〔2024〕197号和石市监处罚〔2024〕198号,因你们单位通过注册地址无法联系,无法送达,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石台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石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0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石台朗清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池州梧翊贸易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石台县子文装饰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石台县红叶硅缘竹制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