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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其他 / 其他
名称: 石台县应急局开展2025年旺季烟花爆竹领域专项检查工作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2-12
废止日期:
石台县应急局开展2025年旺季烟花爆竹领域专项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5-02-12 09:01 来源:石台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切实保障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领域安全形势稳定,严防安全事故发生,我局按照“严管源头、规范经营、强化执法、确保安全”的原则,根据《池州市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全面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管理力度。一是严格批发企业库存管理。严禁批发企业库房超高堆放、超量储存。我县批发公司现有两个烟花爆竹储存库区(总库区、中转库区各1个),其中总库区核定存放1.6万箱,中转库区核定存放0.4万箱,截至2月5日17时,总库区现存放0.5614万箱,中转库区现存放0.0836万箱,每个库区均配备值班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值守,强化库区巡查管控,保障烟花爆竹批发储存安全。二是严格零售经营户库存管理。严格要求零售经营户不得超量订购烟花爆竹,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定量存放。零售经营场所必须至少配备2具5公斤干粉灭火器,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二)强化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检查。2024年12月份以来,根据上级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我局联合市应急局、县公安局和属地乡镇政府,对全县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点及重点区域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市、县应急局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开展联合检查2次,共督促整治问题隐患14个。县应急局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执法检查54次,共督促整治问题隐患80个。各乡镇开展了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安全生产全覆盖排查整治工作。县应急局联合县公安局加大联合检查力度,开展了县城禁售禁燃区非法储存、经营行为专项巡查,共巡查县城禁售禁燃区经营户25家,未发现非法储存、经营等违法行为。

(三)持续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教育。县公安局安排巡逻车在城区开展禁燃禁售宣传,依托“石台公安在线”微信公众号,推送烟花爆竹法律法规、事故警示案例等信息。县应急局注重将普法融入监管执法全过程,通过执法人员现场宣讲,微信群推送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等安全注意事项和典型违法案例,提高烟花爆竹经营主体的安全意识,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部分零售户安全意识有待提高。表现在店铺的灭火器配备不足或过期未及时更换、未张贴警示标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未在经营场所悬挂等现象,反应出部分零售户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较为淡薄,安全投入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石台融媒”、“石台公安在线”微信公众号和发放宣传单、流动巡逻车大喇叭、微信工作群,持续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引导群众规范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不断提升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经营户安全管理水平。

(二)大力推进专店经营模式。强化经营户经营场所、安全设施配备等情况调查,持续完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基础信息台账。对有意愿经营专店并具备改造专店条件的经营户进行分类统计,通过每年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安全知识培训班,对经改造后符合专店经营要求的经营户发放专店经营许可证,逐年提升专店比例,提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本质安全水平。

         (三)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县应急、公安等部门将进一步开展协作配合,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形成监管合力,对发现的违法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