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石台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石政〔2024〕4号文件),石台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石台县小河镇农民工创业园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情况
该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石台县小河镇人民政府,勘测单位为池州市规划勘测设计总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中合一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安徽希冀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该工程项目于2022年11月18日进行了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安徽金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1月26日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价和合同价均为1268.8万元,合同工期270日历天。
该工程项目于2022年11月30日开工建设,2023年8月10日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经县财政局委托,安徽池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核,并于2023年9月20日出具审核报告。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价1284.09万元,审核定案价1172.45万元,核减金额111.64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审计日,县财政实际到位资金1340万元,小河镇人民政府累计支付该工程项目财政资金1315.06万元,其中:支付工程款1172.45万元、项目零星工程及采购费用142.61万元。自筹资金支付工程项目前期费用30.16万元,应付未付项目前期费用14.57万元。至审计日,该工程项目结余财政资金24.94万元,已上缴财政收回。
二、审计实施情况
县审计局审计组成员和县财政局、结算审核单位、建设单位、施工等单位的有关人员,深入工程项目现场勘查,对照工程结算审核文件、施工图纸以及现场施工情况,采用实地丈量和审计抽样等审计方法核实工程量。审计组依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重点审计结算审核是否与现场一致、有无明显多计价款、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与合同约定等。根据小河镇人民政府提供的该工程项目财务账面及有关资料,对项目实际完成的总投资情况进行了审计。
三、审计结果
截至审计日,该工程项目送审总投资1359.79万元,审定完成总投资1319.45万元,减少总投资40.34万元,其中:工程款1132.11万元、零星工程及采购费用142.61万元、项目前期费用44.73万元。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工程结算审核存在价款多计
经抽查该工程项目审核后的工程结算,审计发现存在价款多计现象,共多计价款40.34万元。
上述行为不符合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十一条“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的规定。
审计处理意见:依据《安徽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省政府令第277号)第二十条“建设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价款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据实调整”。审计责令石台县教育体育局商石台县财政局对多计的工程价款据实调整。
(二)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
一是施工单位未按图施工时,监理未制止或要求整改;二是实际施工与设计图纸不符时,工程监理未按合同约定、监理规范等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计量进行复核,以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致使出现部分工程计量不实。监理未按照监理规范和合同要求等履职到位。
上述行为不符合《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2008年省政府令第211号)第十六条“工程监理人员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时,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岗位职责……”的规定。
审计处理意见:要求建设单位加强监理单位履职管理,依据咨询服务合同及有关规定对监理单位进行处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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