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4-2025年石台县耕地轮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农办〔2025〕5号)文件精神,现就本年度耕地轮作补贴资金发放事项公示如下:
一、补助对象
全县范围内实施稻油轮作且种植面积达50亩及以上的种植大户(含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审核流程
经主体申报、村级初核、乡镇核实、县级复核等程序,经核定62户经营主体8239.7亩符合补助条件。
三、补助标准
2024-2025年度省级财政下达耕地轮作专项补助资金30万元,按"总额控制、据实核算"原则,确定亩均补助标准为36.409元。
四、公示事项
公示期限:2025年3月14日至3月21日;反映电话:0566-6027255;地点:石台县农业农村局二楼办公室。
附件:2024-2025年度石台县耕地轮作补贴资金拟发放清册
石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4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