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幼儿园,局机关各股室:
根据上级要求,经研究,决定建立全县校园食品安全包保机制,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包保对象
全县各学校、幼儿园食堂。
二、工作职责
(一)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会议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掌握包保学校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日常管理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二)对所包保学校的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调研和调度,督促包保学校做好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隐患排查检查和问题整改。
(三)每月深入包保学校开展陪餐,了解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情况、食堂满意度测评、家长陪餐、规范食堂收费及支出等执行情况;
(四)完成有关部门和教体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督查机制。各包保责任人要深入联系学校食堂开展督查检查和走访调研,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至县局学生营养办。联系学校要不定期向局包保责任人汇报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情况。
(二)落实陪餐制度。局工委班子成员每月到联系学校食堂陪餐一次。局陪餐责任人要提前深入食堂,了解当餐食材查验、加工、操作流程,了解食品质量、学生就餐反映等,要和师生同食同餐并上交就餐费用。要做好现场测评,如实评价当餐膳食加工和质量并做好陪餐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要求学校做好整改。
(三)严肃工作纪律。包保督查应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增加学校额外负担,不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各包保责任人要服从安排,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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