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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3585652412/202504-00003 组配分类: 医德医风建设
发布机构: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池州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汇总表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4-02
废止日期:
池州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汇总表
发布时间:2025-04-02 15:57 来源: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填报单位:石台县卫健委
序号 被记分单位(个人) 不良执业行为情况 记分时间 记分分值 审批机关 备注
1 程勇 书写的病历不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范要求的。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2025.4.1 1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 江学军 书写的病历不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范要求的。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2025.4.1 1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3 吴作武 书写的病历不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范要求的。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2025.4.2 1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4 张运洪 书写的病历不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范要求的。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2025.4.2 1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5 余传秀 书写的病历不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范要求的。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2025.4.2 1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6 陈清华 书写的病历不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范要求的。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2025.4.2 1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7 陈鹏 书写的病历不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范要求的。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2025.4.2 1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8 蒋作友 书写的病历不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范要求的。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2025.4.2 1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要负责人:徐继文     分管负责人:彭旭东           填表人:吴晓华                  填报日期: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