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拟采购池州市石台县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项目,以邀请询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现邀请贵公司参与报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询价方及询价内容:
询价方为池州市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询价内容为池州市石台县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及验收等服务。
二、报价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1.截至时间: 2025年4月25日17时(北京时间)
2.报价书送达地点:池州市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仁里镇曙光东路三楼304室)
3.报价文件组成: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文件诸如:报价表(报价表上所报价格为不能更改的闭口价,包含所有费用)、企业营业执照、业绩合同、证书、信用证明等均放置在档案袋内。以上文件除报价表原件加盖公章外,其余资料为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文件以档案袋密封盖章为准。供应商应确保其所提供的响应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4.报价书投递方式:现场送达、现场开标。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邀请函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同等价格条件下,企业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相关业绩者优先。
六、相关事项
1.项目完成期限:方案文本需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
2.费用结算与支付:最高限价按照人民币4万元整,高于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询价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静
联系电话:18715478287
地址:池州市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仁里镇曙光东路三楼304室)
附件:项目邀标需求
池州市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4月18日
项目邀标需求
一、采购需求
1、按照水土保持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开展池州市石台县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报告表编制工作并通过水行政管理部门批复及工程后续水保相关验收等。
2、服务要求:应具备服务所需的资质,并严格按照水土保持相关法律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开展方案编制及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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