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石台县公安局 > 政策法规 > 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3418220032891452/202504-0001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石台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石台县公安局关于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4-1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石台县公安局关于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4-18 15:47 来源:石台公安在线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准确掌握黑恶犯罪形势,提升打击质效,扎实开展有组织犯罪防治深化年行动,石台县公安局决定面向全县人民群众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通过暴力、威胁或者拉拢、贿赂等手段,操纵、干扰和影响民主选举或推荐,干扰农村基层选举,破坏农村治安秩序,欺压、残害百姓,把持农村基层组织的“黑村官”和宗族势力等农村地区黑恶犯罪;

(二)在全县范围内非法采砂,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破坏自然保护地等自然资源领域黑恶犯罪;

(三)“黑殡葬”团伙、欺行霸市、垄断经营、强制买卖殡葬用品或服务、争抢垄断尸源、侮辱尸体,非法买卖尸体或者尸体器官、组织等殡葬领域黑恶犯罪;

(四)在房产开发、矿产开采、工程建设过程中,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强揽工程,违章违建、强迫交易、恶意拖欠工程款等工程建设领域的黑恶犯罪;

(五)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威胁他人、散布虚假信息破坏社会秩序和“网络水军”、“网络套路贷”、“网络裸聊敲诈勒索”、“网游装备敲诈勒索”、“网络软暴力催收”、“恶意索赔”、“网络舆情敲诈”等信息网络领域黑恶犯罪;

(六)以敲诈、碰瓷等手段恐吓、勒索货车司机、车匪路霸、垄断货源经营、盗抢燃油货物、控制运输市场、垄断资源分配的交通运输领域黑恶犯罪;

(七)利用在校学生实施黑恶犯罪、校园霸凌、校园“裸贷”、“校园贷”等教育领域黑恶犯罪;

(八)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套路贷”、非法放贷、软暴力催收等金融领域黑恶犯罪;

(九)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强迫交易、恶意索赔等市场流通领域黑恶犯罪。

二、线索举报方式

石台县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566-6027760;

邮编信箱:245100,安徽省石台县仁里镇金钱山北路444号。

凡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依照相关规定视情予以奖励,同时公安机关为提供线索人员严格保密。

 石台县公安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