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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752961680F/202504-00010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机构: 石台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石台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4-22
废止日期:
石台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4-22 14:03 来源:石台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和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4 石农(渔政)简罚〔2025〕3号 徐某某违反禁渔期的规定进行垂钓 徐某某 2025年4月18日10时15分许,当事人在石台县横渡镇怪潭农家乐附近水域进行垂钓。 罚款人民币200元;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及第三十七第二款规定。 15日内持本机关开具的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款。 石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5/4/18
5 石农(渔政)简罚〔2025〕4号 方某某违反禁渔期的规定进行垂钓 方某某 2025年4月15日16时11分许,当事人在石台县横渡镇香口坝下方约100米左右进行垂钓。 罚款人民币200元;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及第三十七第二款规定。 15日内持本机关开具的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款。 石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5/4/22
6 石农(渔政)简罚〔2025〕5号 舒某某违反禁渔期的规定进行垂钓 舒某某 2025年4月15日16时12分许,当事人在石台县横渡镇香口坝下方约100米左右进行垂钓。 罚款人民币200元;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及第三十七第二款规定。 15日内持本机关开具的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款。 石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5/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