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部、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鉴于机构改革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政府机关干部的工作作如下分工:
胡晓兵:农业农村和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协管农业农村工作;
郝海明: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协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建设工作;
周明亮: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协管工业、企业、营商环境、招商引资和应急管理工作;
潘晨曦:四级主任科员,妇联主席、政府出纳;从事政府财务、固定资产登记等工作;
艾久鸣:四级主任科员,党政办主任,负责党政办、保密、机关事务等工作;
吴红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主持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
林 恒: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平安法治工作;
邵文质:乡村振兴办主任,负责项目工作;
查袁霞:党建办主任,党委专职组织员,负责党建办工作;
巩逸德:经济发展和财政办公室副主任;
宋昌龙:经济发展和财政办公室副主任;
杨 岩:经济发展和财政办公室副主任、统计员,从事统计、科工等工作;
陶 捷:乡村振兴办副主任,从事项目、民生工程、交通工作;
江 凯:纪委专职工作人员,从事纪检监察工作;
倪贝贝:党政办工作人员,从事劳动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刘 青:党建办工作人员,从事卫健、教育、关工委、老教委等工作;
孙 岚:经济发展和财政办公室工作人员,从事村财工作;
沙吟雪:经济发展和财政办公室工作人员,从事财务工作;
林念蔚:党政办工作人员,从事文书、档案、政务公开等工作;
余 芮:党建办工作人员,从事团委、食药、科协、统战、工商联等工作;
刘 菲:党委组织干事,从事党建、宣传工作;
梅国平:农业农村和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唐朝霞: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残联理事长,负责残联工作;
苏毓钧:农业农村和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从事水利等工作;
董 正:农业农村和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从事农经工作;
杨晓东:农业农村和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林志建:农业农村和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吴 顺:农业农村和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夏 灿: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从事民政工作;
陈蔚庆:农业农村和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从事水利、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等工作;
何 骏: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武装干事,从事武装、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等方面工作;
徐庞清: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从事环保、环卫一体化、执法等工作;
张程炜: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从事民政、文明创建工作;
杨 凯:农业农村和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从事文旅、水利、美丽乡村等工作;
张 千:农业农村和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夏 倩:经济发展和财政办公室工作人员;
王 倩:经济发展和财政办公室工作人员;
汪 瑾: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从事政协联络员、村财等工作;
王 琪:司法所副所长,主持司法所日常工作;
章 晴:司法所工作人员;
汪 洋:司法所工作人员;
陶 金:主持梓丰村工作,暂不分工;
何 慧:协助郑村村党支部书记工作;
汪梦蕾:协助东庄村党支部书记工作;
汪先琴:农业农村和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协助档案、文旅、卫健等工作;
吴 怡:农业农村和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柯志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从事住建、协助统计、科工等工作;
彭 超: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兼工会干事;
张鑫淼: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从事人大、劳动保障、政务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