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依规,注重统筹推进。2018年以来,石台县持续深入开展多轮次“散乱污”企业排查清理专项整治,共排查“散乱污”企业120家,其中取缔关闭类78家,整顿规范类42家。截至2023年底,109家“散乱污”企业已全部整治到位。对2024年排查新增的11家“散乱污”企业,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9家符合规划的企业依法限期整顿规范,2家整治无望的,依法予以关停取缔,实行“两断三清”。
坚持边查边改,精准帮扶施策。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行清单动态管理,建立清单台账,排查一项、入账一项,按照分类整治工作要求,坚持边排查企业问题边督促企业整改,同时积极与企业对接研究整治措施,科学制定整治方案,逐一明确整治对策、整治内容和完成时限,确保底数清、问题明,督促企业在限定时间内抓紧进行整改、完善相关手续,提升清洁生产水平,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坚持对标销号,巩固治理成效。针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排查问题,建立完善“属地主体、部门联动、高标整改、定期督查”的工作机制,由石台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联合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属地政府落实管理责任,对标对表按期进行逐一整改销号,定期开展“回头看”检查,巩固专项行动治理成效,形成“散乱污”排查整治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散乱污”企业改彻底、改到位、不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