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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MB1E095871/202504-00027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发布机构: 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安徽博众生物有机肥料有限公司《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4-02
废止日期:
关于安徽博众生物有机肥料有限公司《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02 14:38 来源:池州市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博众生物有机肥料有限公司《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地点

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小河镇狮山村狮拢组

建设单位

安徽博众生物有机肥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绿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建成后形成处理农作物秸秆5万吨、菌棒1万吨和畜禽粪便及农林废弃物等3万吨处理能力。建设内容为:(1)建设生产车间1800平方米左右,发酵车间5000平方米;办公及生活区300平方米;原料储存车间3000平方米;陈化车间1800平方米;商品库800平方米;产品实验区500平方米。(2)建设1套颗粒设备设施(包含翻抛机、破碎机、造粒机、自动装袋缝包机、带式输送机等设备设施)及2条粉剂生产线设备设施(包含搅拌上料机、粉碎机、滚筒筛分机、包装机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落实场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施工原材料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并采用减振、消音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固体废弃物应集中收集及时清运。

(二)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本项目使用燃料为生物质成型燃料,烘干废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旋风除尘+洗涤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冷却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旋风除尘+洗涤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返料粉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预处理区、发酵车间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进入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项目运营期颗粒物、SO2、NOX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三)按照“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5t/d)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绿化用水标准,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更换的洗涤塔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生态池塘内。

(四)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除尘器集尘、洗涤塔沉淀物、燃烧灰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用于生产;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库(新建,5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规范建设。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按照《报告表》中的要求做好各项风险的预防和应急措施,并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事故管理,防止各类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和人群安全。

公众参与情况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理部门:

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

受理地点:

石台县生态环境局三楼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

0566-3295457

电子邮箱:

73860045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