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安徽省省级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皖财行〔2024〕870号),现就“支持知识产权运用--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政策兑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内容和标准
对企业以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贷款方式融资(以下统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经审核认定后,按不超过贷款利息、评估费、担保费、保险费总额的20%予以一次性不超过10万元补助(具体补助比例根据年度预算资金安排和项目审核情况确定),其中:评估费、担保费、保险费合计补助不超过1万元。
二、申报单位及条件
1、在我省境内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以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的方式融资额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并依法办理过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内权属清晰、法律状态明确,无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3、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专利权、商标权贷款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并在2024年度内按期还本付息,不存在违约行为(“无还本续贷”金融产品,在申报材料和承诺书中加以说明)。
三、申报材料
1、企业知识产权专项奖补申报书;
2、诚信承诺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5、贷款合同协议复印件(含企业贷款合同、质押合同含知识产权质押清单,保证合同、委托保证合同等);
6、评估、担保等相关材料复印件(评估报告、评估费支出凭证、评估费到账凭证及评估费发票,担保费支出凭证、担保费发票等);
7、企业已还本付息证明材料复印件(贷款收款凭证、银行利息支付凭证及企业还款凭证等);
8、金融机构出具的申报补助贷款项目确实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并按期还本付息的承诺书(针对“无还本续贷”的金融产品,金融机构在承诺书中加以说明);
9、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信用·安徽”网站上的信用公示报告或截图;
10、企业法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截图。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各申报单位对照政策申报须知要求,填报《安徽省知识产权专项奖补申报书》及相关附表,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材料至所在市市场监管局。
(二)审核推荐
1.各市局要高度重视,指导本市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对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把关,汇总相关信息及表格,并报送推荐函至省局。
2.各市局对申报单位是否列入异常名录、经营状况是否正常、近三年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是否存在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制造或销售假冒产品、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进行核查。
五、时间要求
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5月16日,逾期申报不再受理。市局推荐截止时间:2025年5月20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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