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德云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对全县中小学班主任津贴实行财政单列形 式发放的建议” 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通知》(教 基一〔2009〕12 号)文件精神,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 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班主任津贴纳入绩效 工资管理。对于班主任承担超课时工作量的, 以超课时补贴发 放班主任津贴。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 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9〕41 号 )文件要求,绩效工资 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可设班主任津贴、 考勤津贴、超课时(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 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学校自主确定。原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与 绩效工资中的班主任津贴项目进行归并,不再分设,纳入绩效工资管理。超课时(工作量)津贴主要体现多劳多得,其中, 班主任工作量应作为教师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绩效工 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 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目前,我县 班主任津贴是按照文件要求纳入绩效工资管理的。
下一步,教体局将持续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对长期从事 班主任工作或在班主任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定期予以表 彰,选拔学校管理干部优先考虑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优秀教 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