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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其他 / 其他
名称: 关于“五一”期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提示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4-28
废止日期:
关于“五一”期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提示
发布时间:2025-04-28 08:56 来源:石台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工贸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落实。

     一、强化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管理。各地要深刻吸取池州“4·25”危险化学品燃爆事故教训,严格贯彻落实《安徽省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并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将企业落实《暂行规定》情况作为日常督查督导和执法检查的必要内容,特别是对不放心的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工贸企业要重点聚焦,靶向发力,立即行动,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和隐患。

     二、严格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管控。各地要深刻汲取宣城市绩溪县超市“3·5”火灾亡人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告》要求。“五一”假期期间各商超企业正常营业期间及工贸企业内部员工宿舍人员密集场所严禁动火作业,确需动火的,严格履行备案和审批流程,并由企业负责人现场安全确认,作业前彻底清理周边可燃物,全程配备消防器材和监护人员,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并落实安全交底,电焊机必须为“加芯赋码”焊机。

     三、持续贯彻落实“三十条硬措施”。督促企业持续对照“三十条硬措施”要求,全面排查整治问题隐患,特别是安全防护设施,做到齐全有效。省厅在三令五申要求对安全防护装置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下,1 至 4 月份仍发生 4 起人员被传动设备搅入或卷入事故,事故占比高达 33%,最简单的本质安全措施拒不落实。今年省厅又将此项工作列入专项整治方案内容,抓好落实,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各地、各企业仍要牢牢把“三十条硬措施”的贯彻落实,作为防范“零星”事故有效抓手,持续推进。

     四、做好汛期安全生产防范工作。企业要提前疏通厂区排水系统,加固临时建筑、户外设施及仓库顶棚,严防内涝、坍塌事故。涉爆粉尘、涉氨制冷企业须防范雨水倒灌引发次生灾害,遇水反应的危化品及固废物质须妥善存放,严禁露天堆放。大风、暴雨期间严禁室外登高作业。严格执行 24 小时防汛值守,确保必要的应急物资到位。请各地要转发至辖区各工贸企业,督促严格落实,一定要真正打通“最后一公里”,对拒不落实的,要严厉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