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4版)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5月12日起解除诚义信大药房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自解除协议之日起,该医药机构不再承担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职责,参保人员在该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再予以支付。
附件:石台县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
石台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12日
石台县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零售药店名称
零售药店码
地址
1
石台诚义信大药房
P34172200252
石台县七都镇七都新街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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