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政〔2025〕10号
七都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5年度森林
采伐限额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
根据石政秘〔2025〕22号《石台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石台县2025年度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2025年度森林采伐限额(见附表)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本次下达的森林采伐限额为2025年度我镇采伐林地上胸径5厘米(含5厘米)以上林木蓄积的最大限量,其限额指标主要用于采伐人工林,各村须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严禁超限额采伐。除因重大自然灾害及有害生物防治、公共安全等确需清理受灾林木外,原则上不得申请增加森林采伐限额指标,各村严格控制采伐天然林。各村要合理安排,优先保障中幼林抚育、森林病虫害、森林火灾或其他自然灾害死亡林木采伐。人工商品林抚育采伐限额不足可占用主伐限额,但主伐限额指标不足不得占用抚育采伐限额指标。
二、严格规范采伐限额分配管理
各村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农村基层民主程序,合理安排村组林农或项目林场采伐限额,实行采伐指标分配公示制度,各村应公开采伐限额指标落实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不得截留或将指标分配给无采伐森林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各村要实行主要领导审批制度,做好采伐限额审批台账,不得突破下达的指标。
三、简政放权,推进便民服务
全面推行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林农个人申请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地上的人工商品林、单位或个人申请采伐占用林地上林木的,继续实施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发证。对林农个人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30立方米以下的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各村应积极推广、指导有能力有条件的农户下载使用林木采伐手机APP,逐步实现林农“足不出户”在线申请、办理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简化审批流程,推进便民服务。
四、严格实行伐前公示制度
各村须严格按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机制要求,对采伐申请内容、林木权属、采伐控制指标等内容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采伐申请,需在所在村公示栏对拟批准的采伐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组织复核,并公示复核结果。
五、推行简便易行的伐区设计
本着切合实际、科学规范、简便易行的原则,集体经济组织申请采伐、个人申请采伐蓄积30立方米以上以及单位或个人申请采伐公益林均应依据相关技术标准进行伐区调查设计。
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涉林案件查处力度。
各村要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和凭证采伐制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结合森林督查和执法检查工作,加强伐区林木采伐管理,督促生态护林员切实做好巡山护林,对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上报查处,严厉打击。
附件:《七都镇2025年度森林采伐限额指标分解下达表》
石台县七都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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