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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153W/202502-00006 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石台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2025法律援助以奖代补专项经费1204”项目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2-07
废止日期:
“2025法律援助以奖代补专项经费1204”项目
发布时间:2025-02-07 16:40 来源:石台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1.“2025法律援助以奖代补专项经费1204”项目。

1)项目概述。法律援助是由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按照政府要求,组织法律援助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属于民生工程。 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无偿法律服务是法律援助的表现形式,一种服务方式,包括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都是不收费的,即无偿服务。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2003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法律援助条例》。该条例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机构是由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在本行政区域内确定的。暂未设立法律援助中心的区县,由各区县司法局指定职能部门代行法律援助中心职责。公民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的代理的事项是有范围的。2003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公民对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2)立项依据。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石台县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池司通【2021】8号) 《2021年石台县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石司【2021】23号)文件要求。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争议请求给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 (六)请求赔偿与交通、工伤、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等相关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 (七)请求赔偿因高危作业造成损害的; (八)请求赔偿因使用假劣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造成农业生产损失的; (九)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 (十)因见义勇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民事权益的; (十一)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民事权益的。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3)实施主体。中共石台县委政法委员会

4)起止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律师值班、宣传培训

6)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预算安排资金2.0万元

7)绩效目标。保质保量完成省厅要求的法援案件任务数,11月20日前,县法援援助机构完成办案198件,按时足额发放法援律师补贴,推进民生工程成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2025法律援助以奖代补专项经费1204

主管部门及代码

[023]中共石台县委政法委员会

实施单位

中共石台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项目来源

本级申报项目

项目期

1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00

其中:财政拨款

0.00

上年结转

0.00

其他资金

2.00

年度

目标

保质保量完成省厅要求的法援案件任务数,11月20日前,县法援援助机构完成办案198件,按时足额发放法援律师补贴,推进民生工程成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信息系统案件录入率

100%

资金到位率

100%

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量

≥198件

质量指标

社会律师办案占已结案件比率

≥75%

案件质量评查合格率

≥98%

时效指标

受理案件审批及时率

100%

批准案件指派率

≥98%

当年结案案件数占办案总数比率

≥80%

成本指标

经费使用合规率

100%

办案补贴标准执行率

100%

办案补贴及直接费用占业务经费支出总额的比率

≥8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有效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

有效维护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有效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

有效提升

有效服务和改善民生

有效提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