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加强监测预报预警特别是短临预报预警,及时会商研判,落实临灾预警“叫应”机制,严防局地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和城乡内涝。
2.多渠道发布预警信息,加强旅游景区景点、偏远山区等重点区域和农村留守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的风险提示,提醒社会公众主动避险。
3.加强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地下空间、山区道路、旅游景区景点、大型公共场所等隐患排查,视情转移危险区人员,严格落实“关停撤”等措施。
4.加强高空和水上作业、临时搭建物、塔吊、游乐设施、简易构筑物、设施农业等风险排查,落实防风加固等安全管理措施。强化水库泄洪、水电闸站放水和下游乡镇之间的信息通报与联动机制。
5.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汇总上报,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抢险救援队伍备勤,高效处置突发险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