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石台县林业局 > 回应关切 > 主动回应
索引号: 113418220032893134/202506-00001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石台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石台县2025年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6-03
废止日期:
石台县2025年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发布时间:2025-06-03 09:09 来源:石台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咨询方式 备注
国家标准 省级标准 市级标准 县区级标准
石台县林业局 非国有天然商品林生态保护补偿 1.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修订《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4〕159号);
2.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资环〔2025〕210号)
签订天然商品林停伐协议、管护协议的林权权利人 16元/亩。 各乡镇根据辖区内天然商品林协议面积逐级申报资金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每年的10-11月 0566-6024809
石台县林业局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1.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修订《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4〕159号);
2.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资环〔2025〕210号)。
非国有的国家级省级公益林林权权利人 16元/亩。 2025年省级20元/亩。 经林业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造表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每年的10-11月 0566-6024809
石台县林业局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 1.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修订《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4〕159号);
2.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资环(2025)210号)3.安徽省林业局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林法〔2025〕1号)。
符合补助条件的生态护林员 根据国家拨付的资金总额和我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办法规定,2024年核定我县生态护林员1042名,按照每人每年8000元标准拨付劳务报酬,拨付资金总量833.6万元。 管护补助7800元/人/年,意外伤害保险200元/人/年 各乡镇人民政府选聘考核发放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意外伤害险统一代缴 每年分3次发放,发放时间分别为2月、6月、10月。 0566-6029675
石台县林业局 林长制考核及国土绿化
提升奖补资金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皖财资环〔2024〕1417 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
2025 年省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
(第二批)的通知》
按照计划实施增绿增效的农户及企业 根据当年补助总额和实际合格面积确定补助标准。经验收合格的2025年新造油茶补助800元/亩,其他新造林补助270元/亩;经申报批准的重点地段森林抚育,验收合格补助150元/亩/次。 根据验收结果,兑现补助资金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一次性发放 0566-6021841 林长制考核奖励及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综合奖补资金;增绿增效资金补贴对象含农户和集体、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