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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MB1E095871/202506-00003 组配分类: 环保督察整改
发布机构: 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其他
名称: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X3AH202411110025整改验收销号的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6-03
废止日期: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X3AH202411110025整改验收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03 08:06 来源:池州市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我县编号为X3AH202411110025的信访件反馈的池州市石台县池州石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噪声扰民,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池州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程序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举报人认为池州市石台县池州石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噪声扰民,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

二、整改实施主体

石台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封闭传送带,并建设喷淋设施。2.修缮厂区边沟,加强厂区初期雨水收集、回用。3.采取隔声或者减震措施,减少对群众的影响。

四、目标任务

初期雨水有效收集处理;厂界噪音达标;厂区无明显扬尘。

五、完成时限

2025年9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已完善传送带封闭以及喷淋设施;2.已建成厂区雨水边沟及初期雨水收集沉淀池,初期雨水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3.已对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罩,已完成厂房隔声设施及厂区边界隔声墙设置,厂界噪声已达标。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向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即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6-3295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