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兴石食用菌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批准〈池州市石台县仙寓镇源头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报告》(安兴菌字〔2025〕12号)及项目建议书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项目建议书,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池州市石台县仙寓镇源头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仙寓镇源头村,建设年限为2025年7月至2026年12月。项目由安徽兴石食用菌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1.乡村运营中心190㎡(旧校舍一楼改造升级,含乡村运营中心、农产品展示中心、专家工作站、中医理疗馆);2.秋浦共享民宿(旧校舍二楼改造升级及新建民宿,共1300㎡);3.民宿院落环境整治1000㎡;4.康养营地打造10亩(含乡村停车场); 5.秋浦之源文化广场1处;6.秋浦公社改造升级200m²;7.源头村基础设施提升(a.联溪、村里、新合污水管网建设,2处污水处理终端;b.道路拓宽,挡土墙建设;c.沿途公共空间改造提升;e.全村域标识系统;f.村域照明设施提升);8.数字乡村运营建设。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社会投资等。
五、本项目代码为:2504-341722-04-05-999923。
六、请按《石台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石政〔2024〕7号)等相关规定,完善规划、用地、节能、环保等有关手续,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报相关部门审批,前期工作不完善,不得开工建设。项目开工后抓紧实施,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在项目建设期内完成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项目投资效益。要落实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积极吸纳当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带动群众就业增收。
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
此复
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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