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一季度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池州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22年6月,川气东送“殷汇阀室 -石台支线”项目池州市石台县段施工过程中,违规占用林地约76亩。石台县林业局于2023年1月要求企业开展生态修复。但2024年1月30日调查发现,被破坏林地未修复到位,水土流失问题依然突出。
二、整改实施主体
石台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依法依规查处违规占用林地行为。
2.科学制定生态修复方案,完善水土保持治理方案。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目标任务
1.涉林地块完成生态修复
2.水土流失得到有效管控
五、完成时限
2025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依法依规查处违规占用林地行为。2022年10月县林业局依法立案调查,2023年1月将该案移送县公安局处理。2024年3月经县检察院依法审查,决定不起诉,并提起公益诉讼。同年5月,经池州市中级法院调解签订赔偿调解协议,现已履行完毕。
2.科学制定生态修复方案,完善水土保持治理方案。2023年2月企业开始生态修复,7月企业与县林业局签订补植复绿协议书,委托第三方制定复绿方案,依据方案开展补植复绿工作。2024年12月县检察院聘请第三方对复绿林地进行了验收,林地已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初步具备森林生态功能。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日常巡林巡查,开展大起底、大扫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森林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现场发放涉林法律法规宣传图册45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0余人次,入户宣传2753户。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5日,共5个工作日)向池州市林业局反映。
监督电话:市林业局 05662828112
电子邮箱:3533258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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